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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近200名自行车爱好者烛光祭车友

2012-6-25 17:09| 发布者: youmezz| 查看: 3237| 评论: 3|来自: 济南时报

摘要: 24日晚8时,许多车友与济南市民来到泉城广场点起蜡烛,悼念在烟台罹难的五位车友。   22日下午,济南兄弟单车俱乐部车队在烟台遭遇特大事故,3男2女5名车友遇难,一男性车友脚部受伤住院,另外三四名车友擦伤。24 ...


 24日晚8时,许多车友与济南市民来到泉城广场点起蜡烛,悼念在烟台罹难的五位车友。

 
  22日下午,济南兄弟单车俱乐部车队在烟台遭遇特大事故,3男2女5名车友遇难,一男性车友脚部受伤住院,另外三四名车友擦伤。24日晚8点,在泉城广场西北角,近200名自行车爱好者聚集在一起,点燃蜡烛,悼念在烟台车祸中不幸去世的车友们。事故发生后,市民在为车友的不幸惋惜的同时也提出疑问,像这样的集体结伴出游活动,出了意外,活动组织者该担责吗?参加这种活动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事故追踪
  【悼念现场】
  市民失声痛哭,点蜡烛祈福
  记者在现场看到,参加本次悼念活动的除了自行车爱好者之外,还有不少普通市民,每个人点燃手中的蜡烛,围成一个大圈,低头闭眼,默默为遇难者默哀和祈福。许多车友泪流满面,失声痛哭,摇曳的烛光照亮每一个祈福者的脸庞,场面极为感人。“我是昨天才知道的消息,心里很难过。”在悼念现场,一位网名“锦瑟”的女士禁不住地流下眼泪。“锦瑟”告诉记者,她也是一名自行车爱好者,但已好几年没有参加过骑行活动。当她听说有车友出事以后,难过得一夜没睡。“这地方是车友们发车的聚集地,可有人却再也不能出发了。”作为本次活动的发起人之一,“济南兄弟单车俱乐部”的成员林青表示,这次悼念活动是车友们自发的,不仅济南的车友们参加,还有不少车友是从外地赶来的。
  尸检已结束,家属全部返济
  24日,济南兄弟单车俱乐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遇难者的家属已全部返回济南了,他们从家属那里得到消息,正式的报告可能要25日才能出来。
  24日下午,记者从烟台交警方面确认,尸检已经结束,案件正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23日中午就有家属开始返回,最晚的也在24日早上离开了烟台。”俱乐部负责人说,现在警方还在办案,家属留在那里也没有用,只能等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再去烟台为遇难亲人办理后事。
  【车友质疑】
  高龄肇事司机是否有资格驾车
  济南兄弟单车俱乐部的一位车友说,事故发生后了解到,肇事司机自称患有眩晕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患有眩晕症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他们怀疑这名肇事司机根本就不具备驾车的资格。
  “明知自己有不适合驾车的疾病还开车,对行人的安全太不负责任了,也是对自己不负责。如果真有这种疾病,给他通过驾照审核的有关部门也有责任。”一位车友表示。
  24日下午,记者咨询了济南市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的小型车司机每年都要提供身体条件证明,需要县团级以上医院开具。据称,这名司机有20多年的驾龄,就算当初考取驾照时没有患病,患病之后驾照又是如何通过审核的呢?
  记者又和办理此案的烟台交警取得联系,问及肇事司机是否有老年症等不适合驾车的疾病时?该交警没有明确答复,称调查情况市交警支队有关部门会统一发布。
  【市民质疑】
  集体骑游出事,谁该担责
  记者了解到,济南类似兄弟单车俱乐部的非正式单车俱乐部有几十家,每次出游活动的方式也基本相同。
  2006年11月,南宁发生了“中国户外运动第一案”:21岁的女孩骆某在跟网友结伴进行户外探险活动时遭遇山洪爆发身亡,活动组织者梁某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6余万元。然而,2011年4月,“河南户外第一案”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却截然相反:李某在与网友们结伴爬山时,由于山路湿滑跌落悬崖身亡,因为活动属于AA制,组织者陈某免责。
  市民张女士说,她感觉像这种非正式组织的出游活动,活动的召集人本身就是在无私奉献,再追究责任的话有些说不过去。“活动是你组织的,出了事多少也该有点责任。”也有个别市民提出了不同意见。
  【活动邀约人】
  “车友为保护我,说我遇难了”
  作为本次去烟台骑游活动的邀约人,张勇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还没有家属或俱乐部成员提出过这一问题。有车友为了保护他,就说活动的组织者已经遇难了,他并不同意这种做法。“这种做法是对遇难车友的不尊重,我也没有必要逃避,事情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张勇说,“从这次的活动来说,整个骑游活动本身并没有风险。”
  济南兄弟单车俱乐部的一成员说,很多时候吃完饭后都是一个人14元、15元的算,甚至精确到几角。“这次活动发布公告时,也明确告知骑游注意安全,风险自己承担。”
  “我们这个俱乐部成立7年了,经常一起活动的这几十个人彼此之间感情都很好,出了事后都为失去了亲人悲痛,哪有人还会追究自己人的责任。”一位女车友说。
  【律师解读】
  是否担责要看有没有盈利性质
  “组织者是否承担责任,关键是看在组织过程中有无盈利行为。”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晓亮表示,像“济南单车兄弟俱乐部”这种非盈利性质、自助式户外活动组织,是由各成员AA制出资共同进行,不同于一般的旅行团、收费俱乐部。
  赵晓亮说,在这样的团队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不存在谁领导谁,谁为谁负责的问题。活动组织者或发起者也只是普通成员,能出来召集活动,冒着风险带队,已经很有奉献精神了,不应该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组织者通过活动盈利,就有照顾、保护其他成员的义务,出了问题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律师建议说,我国在组织户外游方面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驴友们在出行之前,一定要和组织者商议好相关细节,并可以通过签协议等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出游前最好给自己购买一份保险,这样能够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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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网崃 2012-6-30 14:58
明明是意外为什么非要找出一个责任者?
引用 基建办 2012-6-27 11:05
原逝者安息
引用 午工车 2012-6-26 16:45
为逝去者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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