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体育局拟定于 2005 年 4 月 23 日 --5 月 7 日在玉珠峰南坡举办玉珠峰登山节。大会具体工作由青海省登山协会实施。 报名工作现已开始,为使山友更好地了解此次活动,我们对此做一介绍: 一、 山峰 :玉珠峰又称可可赛极门峰,海拔6178米,是昆仑山东段最高峰,位于青海省中部,格尔木南160公里的昆仑山口以东18公里。离最近居民点西大滩50公里,与格尔木市相距不到200公里,同昆仑山口的比高不超过1400米(昆仑山口海拔4772米),汽车可通行至5050米的大本营,八月份的最低雪线海拔5600米。其两侧矗立着众多5000米左右的山峰,南北坡均有现代冰川发育,地形特点南坡缓北坡陡,其中南坡冰川末端海拔约5100米,北坡比降较大,冰川延伸至4400米。 二、 气象 :玉珠峰地区属大陆性气候,全年降雨量仅200毫米。然而在海拔5000米以上的高海拔地区,受高空对流气流的影响,其降雨量高出山前地带数百毫米。年平均气温零下5度,大本营夜间气温为-3℃~2℃,白天通常在10℃以上极端最低气温可达零下30℃。天晴且无风时可达20℃,值得注意的是山上的天气小周期现象,五天一个天气周期登山季节为5月至10月,其中5月份风较大,而7、8月份雨水较多,因而以6月或8月底10月初为最佳。上山前可参考中期预报,以制定登山计划。 三、 山峰攀登 :玉珠峰的山形地貌对于初学者是非常理想的。其南坡路线清楚明了,对于攀登技术要求较低,但大本营的高度却相对较高,为海拔5050米。同时玉珠峰南坡已被风化成馒头状山峰,坡度较缓,一般不存在雪崩问题。 一、活动的目的和内容: 二、活动的安全保障: 1 、 教练阵容: 三、时间和日程: 1.时间: 2005 年 4 月 23 日― 2005 年 5 月 7 日
备注:本日程已将天气和个人身体状况等不确定因素考虑在内,如果一切正常,活动将提前结束,队员可以提前返回。 报到方式: 格尔木青港宾馆(确定报到)。在西宁和格尔木期间可自己选择入住宾馆。 进、出格尔木的列车时刻
四、对参加登山节人员的要求: 1.参加登山节活动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肺脑疾病、慢性病等以及其它不宜进行高海拔活动的疾病(登山之前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 五、收费标准: 玉珠峰登山费用:
登山技术装备清单:
六、登山大会活动结束时颁发青海登山协会登顶、登高证书。 七、报名截止日期: 4 月 15 日。 每期 40 名报满为止。 八、报名方法:以传真或 e-mail 的方式发送“活动报名表”和“活动协议书”,确认后将登山费汇入我协会账户。回执单传真我协会。
青 海 省 体 育 局 青 海 省 登 山 协 会 二 ○ ○ 五 年 一 月 2005年“五一”玉珠峰登山节报名表
2005 年“五一”青海玉珠峰登山节 协 议 书 甲方: 青海省登山协会 乙方: 为保证 2005 年“五一”玉珠峰登山节登山活动顺利进行,青海省登山协会(以下称甲方)与参加活动人员(以下称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须知 2. 登山活动是一项对体能要求很高的运动,很可能因体能和天气、攀登技术问题而达不到登顶目地,乙方队员对此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乙方所付的登山费用(包括登山保险)不退,下次到青海攀登任何山峰时可 免交报名费 。 3. 乙方队员须自行或委托组织者购置、租用必备的装备以及个人用品,经甲方检查认为不符合登山要求的,应及时更换,不听劝告而造成冻伤等意外,或因个人装备问题造成的后果,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4. 登山活动期间,乙方队员须服从 甲方 组织者的活动安排,凡因乙方个人私自行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完全自负。 5. 登山活动期间,凡因乙方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他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乙方自负。 6. 登山活动期间,凡因自然和乙方个人因素队员不能继续攀登、或未能登顶, 甲方 不承担责任。 7. 登山活动期间, 甲方 根据当时情况有权终止乙方的攀登活动,乙方应服从大局。当 甲方 组织者宣布登山活动终止后,乙方参加活动人员或团体的山区任何自行活动行为,其后果自负。 8. 登山是一项团队活动,队员应团结友爱、互相协作,个人物品妥善保管。凡队员个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自行解决, 甲方 有协调、管理的权利。双方不听劝阻而导致的后果, 甲方 不承担责任。 9. 乙方队员在活动期间如有对 甲方 的服务有异议时、可直接向活动总指挥提出,及时解决处理。 10. 活动结束后, 甲方 向队员颁发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的登高、登顶证明书,但不负责队员等级的申请。 11. 参加 2005 年“五一”玉珠峰登山活动的 乙方队员 ,必须购买保险, 由 甲方统一 购买。拒绝购买者不容许参加此次活动。在活动中属于乙方个人、团队行为不听从甲方人员的指挥所造成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违纪者的团队及个人(特殊情况下如需外界救援等的额外支出)承担。 12. 甲方 山区医生可免费给队员检查身体,如有用药之处队员自负药费。 13.活动结束后乙方队员填写登山节服务调查表,并留个人资料及图片存档,适时登入登山协会网站。 14.发生问题时 甲方 有登山应急方案、各方应严格照此实施。 15.登山是素质高者参加的活动之一。乙方参加活动人员应爱护 甲方 组织者的财产,严禁在帐篷内吸烟、穿坚硬冰爪进入高山帐篷。 16. 乙方 队员提出提前出山的,须达到三人以上, 甲方 的车辆只送至西大滩为止。 17.保险费说明:本次活动由 甲方 青海省登山协会负责委托青海省国际体育旅行社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支公司投保、代理保险费的收取。 A.保险费:300元/人(高山险) B.个人赔付额最高8万元人民币。 C.保险期限:参保人员交费后、自乘坐本次活动的交通工具开始至离开本次活动车辆为止。 D.由于自身的疾病所引起的意外、由医疗专门机构认定后,由青海省登山协会负责到保险公司按具体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理赔手续。 二、甲方 青海省登山协会对此次活动负责。 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青海省登山协会(盖章): 队员签字: 签字日期: 2005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05年 月 日 |